
黄袍怪和百花羞公主的爱情天天综合久久一二三区,是《西游记》最具现实主义特色的一个故事。
原著第三十一回,猪八戒智激美猴王,猪猴两人返回碗子山波月洞,救沙僧、败黄袍,吴承恩这时介绍了黄袍怪的真实身份,他是天上的神仙奎木狼,奎木狼面对玉帝,他对这次下凡的解释是这样的:
奎宿叩头奏道:“万岁,赦臣死罪。那宝象国王公主,非凡人也。他本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,因欲与臣私通,臣恐点污了天宫胜境,他思凡先下界去,托生于皇宫内院。是臣不负前期,变作妖魔,占了名山,摄他到洞府,与他配了一十三年夫妇。‘一饮一啄,莫非前定’。今被孙大圣到此成功。”

奎木狼这番话术很值得推敲,刘勃在《小话西游》里评价黄袍怪说:
把下界为妖说成是因为“恐点污了天宫胜境”,好不冠冕堂皇。又说是人家公主先引诱的他,——这一句,不好确定是不是事实。但即使是真的,这种情况下说出来,把责任往女方身上推,这男人也太没担当。——《小话西游》
不红君个人的感受是,作者吴承恩一定有过为官的经历,奎木狼那句“臣恐点污了天宫胜境”,一听就是为官为奴者的口吻——表明自己就算和玉女私通,却绝不敢对玉帝有任何不敬,所以不敢在天宫私通,不得已下界为妖,将自己的下界跟对上级的尊重联系起来,博得上位者的怜悯。
《大明王朝1566》里,海瑞曾对嘉靖帝有一段批评,说道是:设百官如家奴,视国库如私产,以一人之心夺万民之心。
吴承恩的一生,恰好完整经历了嘉靖一朝,百官如奴,相比公理正义,讨得主子的欢心才是第一要务,奎木狼的上述言词和《大明王朝1566》形成了一种对照,不失为一种独特的切入点。

百花羞公主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,她既是受害者,又具有深沉的心机,让人难以评判。
李卓吾(叶昼托名)在评点西游记时,对百花羞公主的评价很尖锐,第二十九回回末批语写道:
一个百花羞便彀断送此魔矣,八戒、沙僧何必又多此闲事。*那怪尚不是魔王,这百花羞真是个大魔王。人若不信,请各自思之,方知我不作诳语也。
百花羞公主用原著的话来说,是个水性妇人,即浮萍心性,哪边有利于自己,她就站哪边,而且从她说话的字里行间,我们也能窥探到这个妇人的心机。
举例言之,诸君请看百花羞公主救唐僧一节,她说话的思辨逻辑很诡异,我们来看原著:
那公主陪笑道:“长老宽心。你既是取经的,我救得你。那宝象国是你西方去的大路,你与我捎一封书儿去,拜上我那父母,我就教他饶了你罢。”三藏点头道:“女菩萨,若还救得贫僧命,愿做捎书寄信人。”——第二十九回
“陪笑”二字用得诡异,明明是百花羞救唐僧,应该是唐僧求她,为什么她反而陪笑?

此外,百花羞说话的顺序充满功利心理,“你与我捎一封书,我就教他饶了你”,言语中多了几分威胁,正常人说话应该是把顺序倒过来,语序应该是:我教他(黄袍怪)饶了你,但请师父帮我捎封书信。
同样的话,把顺序一变,味道就变了,前者是威胁,后者是恳请。
还有那句“你既是取经的,我救得你”,言外之意似乎是“你若不是取经的,我便不救你”,因为取经西行要从宝象国经过,可以帮她传信,若是不能传信,她就未必会出手相救了。
唐僧并不是第一个被抓进波月洞的人,黄袍怪是有吃人前科的,放走唐僧时他说:我要吃人,哪里不捞几个吃?似乎对吃人见怪不怪。
后来黄袍怪变作俊美驸马,在宝象国夜间饮酒赏乐,一时间现了原形,立刻开始吃人,原著这一段写得颇为恐怖:
饮酒至二更时分,醉将上来,忍不住胡为,跳起身,大笑一声,现了本相,陡发凶心,伸开簸箕大手,把一个弹琵琶的女子抓将过来,扢咋的把头咬了一口。吓得那十七个宫娥,没命的前后乱跑乱藏......却说那怪物坐在上面,自家斟酒。喝一盏,扳过人来,血淋淋的啃上两口。
因为乐女已死,所以黄袍怪吃人的时候是“扳过来”,一个“扳”字,让人读的脊背发凉。

因此黄袍怪在波月洞里一定也吃过人,这就和百花羞公主那句“你既是取经的,我救得你”,似乎完成了一种呼应。
之前被抓的那些非取经人,不顺路西行,也不途径宝象国,无法给公主传信的普通人,百花羞恐怕就没这个心情营救了,这次好不容易碰上一个顺路能传信的人,才有了百花羞公主的那个“陪笑”的诡异动作。
百花羞公主传递的信件内容里,提到了她和黄袍怪的两个孩子,但极尽贬低地说:是以无奈捱了一十三年,产下两个妖儿,国产日韩亚卅日韩AV无码尽是妖魔之种。论此真是败坏人伦,有伤风化,不当传书玷辱;但恐女死之后,不显分明。
百花羞公主的话很有情商,她言之凿凿地说“败坏人伦,有伤风化”,却又和和黄袍怪行了房、生了孩子,明明这封书信是为了让宝象国派人来救自己,把活命视为第一位,却又冠冕堂皇地说:但恐女死之后,不显分明,似乎做这一切是为了清白的名声,根本不在乎性命。
读至此,始信李卓吾的分析,黄袍怪确实玩不过百花羞。

细窥西游全书,吴承恩其实很避讳男女之间的事,在许多故事里,他都尽量保持女性的清白,尽管被妖魔控制,却总有办法避免和妖魔发生关系。
比如后来的乌鸡国,狮子精变化成乌鸡国国王的模样,却从来没和皇后发生关系,当乌鸡国太子询问母亲时,皇后不好意思地说:三载之前温又暖,三年之后冷如冰。枕边切切将言问,他说老迈身衰事不兴。
后来文殊菩萨出现,我们才知道狮子精并非是“人到中年不得已,保温杯里泡枸杞”,而是这头狮子精做了绝育,原著里猪八戒听说,还颇具幽默感地上前摸了一把,调侃狮子精确实被骟了。
再如朱紫国之难,观音菩萨的坐骑金毛犼,霸占了金圣宫娘娘,但紫阳真人赠了一件五彩仙衣,穿上浑身长刺,是以金毛犼无法得手,最终金圣宫娘娘以清白之身回归朱紫国。

唯独在百花羞公主这里出现了例外,百花羞公主不但和黄袍怪行了房,还生下两个孩子。
马玉炜在《戏西游》里解读这个设置,给出的解释是:百花羞公主和妖怪生的两个小孩在剧情中只能被摔死,也是出于道德伦理的考虑,否则在那个年代,作者无法处理这两个孩子的结局。
不红君认为这个解读不准确,如果吴承恩受困于处理这两个孩子的结局,完全可以将这两个孩子删去,这两个小孩在原著的戏份并不多,删去也无伤大雅,可作者没有这么做,这就说明这两个孩子是有某种意义的,从西游文本来看,他们的唯一价值就是侧面塑造百花羞公主的人物形象。
百花羞公主在信里将两个孩子称为“妖魔之种”,最终两个孩子被孙悟空一行人设计掼死,百花羞公主其实也是默认的。
当时的情况是,孙悟空抓了两个孩子,向百花羞公主交换沙僧,公主放了沙僧之后,孙悟空并不归还孩子,于是百花羞公主责问猴子,猴子则用一番父母孝道的理念说服了百花羞:
公主道:“和尚莫无礼,我那黄袍郎比众不同。你若唬了我的孩儿,与他柳柳惊是。”行者笑道:“公主啊,为人生在天地之间,怎么便是得罪?”公主道:“我自幼在宫,曾受父母教训。记得古书云:‘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’”行者道:“你正是个不孝之人。盖‘父兮生我,母兮鞠我。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’。故孝者,百行之原,万善之本,却怎么将身陪伴妖精,更不思念父母?非得不孝之罪,如何?”公主闻此正言,半晌家耳红面赤,惭愧无地。
至此,百花羞公主就把两个孩子的事按下,再也没问过了。

百花羞公主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,黄袍怪发现她给唐僧私递书信,百花羞秉承“遇事不张口,神仙难下手”的原则,打死也不承认自己写过书信,作者特意解释说:原来人到了死处,谁肯认死,只得与他放赖。
这不由得让我们想起《金瓶梅》里,潘金莲和小厮琴童私通,面对西门庆的马鞭子,她打死也不承认奸情,最终博得生机,可见百花羞公主也深通此道。
黄袍怪占据上风之后,百花羞立刻站在他这边,黄袍怪变成俊美驸马,要去宝象国认亲,百花羞高兴不已,还贴心地提醒夫君:千千仔细,万万个小心,却莫要现出原嘴脸来。后来黄袍怪酒后现形吃人,也说明百花羞的提醒是有价值的。
公主见了,十分欢喜。那妖笑道:“浑家,可是变得好么?”公主道:“变得好!变得好!你这一进朝呵,我父王是亲不灭,一定着文武多官留你饮宴。倘吃酒中间,千千仔细,万万个小心,却莫要现出原嘴脸来。露出马脚,走了风汛,就不斯文了。”老怪道:“不消分付,自有道理。
甚至孙悟空来波月洞时,百花羞口中对黄袍怪的称呼还是“黄袍郎”,等确认孙悟空有打败黄袍怪的能力后,她对丈夫的称呼立刻又变成“这妖精”,妇人水性,尽在这些微妙的称呼变化里。

百花羞的确是个受害者,但从某种角度来说,百花羞和黄袍怪也确是一类人,百花羞为了生存,愿意和黄袍怪行房、生孩子,愿意为了自己的未来,舍弃丈夫、掼死孩子,这在《西游记》里属独一份儿;
黄袍怪也在天庭问责时,将责任全都抛在百花羞身上,“欲与臣私通”的是她,“先思凡下界”的也是她,自己唯一的责任是“不想点污天宫宝境”,两个利己主义者凑在一起天天综合久久一二三区,听上去一点也不偶然。

